闽测管〔2016〕13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制度,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根据国家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测办〔2016〕46号)要求,现将开展2016年测绘法宣传日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及内容
(一)宣传主题:2016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以宣传贯彻《地图管理条例》为主题,主题口号为“贯彻地图管理条例,更好服务国计民生”。具体宣传口号及公益短信详见附件。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深入宣传以《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福建省测绘条例》为核心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宣传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法治保障下所取得的成就,重点宣传《地图管理条例》的各项制度,彰显地图在辅助政府决策、服务大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大众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增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全社会依法测绘的法治观念。
二、时间安排
2016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
三、主要活动
(一)在宣传日前后一周内,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日当天,要在所在城市主要繁华地段组织设立宣传点,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增进广大群众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了解。
(二)在测绘法宣传日当天,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通讯网络向市民发送公益宣传短信,采取多种方式发放、张贴主题宣传画,营造良好气氛。
(三)省局组织编印有宣传国家版图意识和《地图管理条例》材料作为宣传品供各地在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中发放。同时,省局网站将登载测绘法宣传资料供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单位下载使用。
(四)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号召群众积极报名参加江苏卫视《一站到底》栏目举办的“美丽中国”第三届全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电视赛。
(五)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地区行业单位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测绘资质单位在各自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上登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福建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测绘法宣传日期间,各单位在网站显著位置登载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和宣传画等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学法活动,可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或竞赛等形式,提高测绘资质单位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对在宣传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进行表彰,并计入单位良好信用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活动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报道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提升宣传效果。
(三)在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好活动规格和规模,勤俭节约,注重实效,做到既隆重热烈又简朴务实。
(四)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宣传活动的新闻、图片和音视频资料要及时报送省局办公室,用于集中宣传。
(五)各设区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报送我局测绘管理法规处。
联 系 人:朱宗平
联系电话:0591-87521985
电子邮箱:117799600@qq.com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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