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测学会〔2014〕14号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测绘法宣传日活动通知》(闽测管〔2014〕8号)要求,结合学会、协会会员单位的实际,就开展2014年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14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以“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地图服务大众生活”为主题。
二、宣传内容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为抓手,大力宣传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四个重要性”,充分展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及测绘地理信息从业单位在实现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和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福建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新颁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制度,彰显地图在维护国家安全、服务政府及大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扬依法编图、依法用图,强化依法测绘的理念。
三、时间安排
测绘法宣传日定于2014年8月29日。测绘法系列宣传活动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
四、主要活动
(一)积极参加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的两项活动。
1.组织动员会员积极参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年‘8·29’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
2.积极参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举办(中国测绘宣传中心承办)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知识微信有奖问答活动。
上述两项工作将作为本年度测绘单位信用信息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组织开展我省 “五个一”活动。
1.组织一次设点宣传活动。
8.29宣传日当天,各会员单位要在城市主要中心广场和单位所在地设立宣传点,摆放宣传板,向群众散发印有测绘法律法规、国家版图教育的宣传材料,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咨询活动。
2.召开一个座谈会。
8月份,学会、协会会员单位要主动配合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召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座谈会,围绕福建地理国情普查、数字城市建设、地理信息产业,畅谈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成就。
3.印发一幅地图宣传材料。
通过省制图院印制一幅法制地图宣传材料,供在宣传活动中向社会发放。
4.群发一组手机短信。
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在测绘法宣传日当天,利用通讯网络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测绘法宣传日公益短信。
5.举办一次地理信息应用有奖竞赛活动。8月底举办“天地图·福建”应用开发大赛。通过大赛扩大“天地图·福建”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推动“天地图·福建”的广泛应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人员分工,确保经费支持。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提升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
(二)精心组织。各会员单位要参照省局的活动安排,组织好单位的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各会员单位要在8月29日前后一周,在办公地点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在8月29日当天,要主动配合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设点宣传,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品。扩大测绘影响,提高宣传效应。
(三)创新形式。各会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专题讲座、有奖问答、设点宣传解答咨询、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等活动,集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测绘法宣传活动。
(四)做好宣传。各会员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及时报道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提升宣传效果。各地有关宣传活动的新闻、图片和音视频资料要及时报送省局办公室。
各会员单位于2014年9月10日前,向省局测绘管理法规处报送本部门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情况。
联系人:黄忠铿
电话/传真:0591—87527076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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