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测管〔2013〕16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协会,省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开展2013年“8·29”测绘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关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及内容
(一)2013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规范地图市场,更好服务社会大众。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建设美丽福建和实现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跨越式发展所取得的成就,重点围绕“天地图·福建”建设和应用、“数字城市”、互联网地图服务、导航地图等新型服务形式,宣传地图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所取得的新成果,展示地图公共服务能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福建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围绕依法规范地图市场和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展示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在维护地图市场秩序和国家主权、安全、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时间安排
2013年全省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
三、主要活动
(一)组织设点宣传。8月29日当天,全省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测绘资质单位在城市主要中心广场和单位所在地设立宣传点,制作并摆放宣传展板,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
(二)召开座谈会。宣传日前后,积极组织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召开测绘法宣传座谈会,交流测绘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宣传各地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地图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所取得的新成果。
(三)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和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有奖征集活动。广泛发动有关部门、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国家局组织开展的”中科宇图杯”微博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和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
(五)发送公益短信。各地要积极与当地宣传、通信等部门协调,在8月29日当天向手机用户发送测绘法宣传日公益短信。
(六)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和市、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集中报道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认真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活动经费。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提升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并加强对市、县宣传工作的指导。
(二)精心组织。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三)创新形式。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测绘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提升宣传效果。
(四)做好宣传。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单位网站、当地媒体上及时报道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有关宣传活动的新闻、图片和音视频资料要及时报送省局办公室。
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9月10日前,向省局测绘管理法规处报送本地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联系人:朱宗平
电话:0591-87521985
电子邮箱:117799600@qq.com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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