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典型案例评析编写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时间:2013-07-03 08:18

测管函【2013】36号

近年来,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查处违法案件,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案例。为宣传推广查办案件工作的经验,经研究,我司拟在征集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评析的基础上,编辑出版《测绘地理信息典型案例汇编》,作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及“六五”普法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范围

2008年以来,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在案件受理、事实认定、获取证据、适用法律、协调处理等方面具有示范、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

二、编写要求

(一)案例内容

每个案例主要包括:案例提示、基本案情、案件查处和案例评析四部分内容。

1、案例提示:对案件的发生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处的简短介绍。

2、基本案情:内容包括案件事实、执法过程、执法结果;涉及行政复议的,包括双方当事人意见、争议焦点、行政复议处理结果等内容。

3、案件查处:包括案件的审理过程、依据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审理结果等。

4、案例评析:针对案件在审理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结合法学理论、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引发出思考和启示等。

(二)标题格式

依照有关规定,标题格式为:当事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某公司未经审核擅自登载三维电子地图案。

(三)案件当事人

在提供案例时,案例所涉及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使用真实名称或姓名。如果不宜公开的,也可采用虚拟称谓,例如:王某、某公司等。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典型案例评析编写工作,编写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的评析稿件,其中包括2012年被评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件)的案例。每个案例的稿件字数2000-3000字。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案例评析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执法监督处。稿件除纸质文本外,还应附带电子文档(word格式),并注明报送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执法处电子邮箱: zhifa@sbsm.gov.cn

(三)编写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请与我司执法监督处联系。

联系人:杨忆兰

联系电话(传真):010-63882212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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