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2013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测办发〔2013〕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推进《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2013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3年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6月9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2013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测办发〔2013〕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推进《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实施,根据《2013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开展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分析新形势下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探讨新思路,研究新办法,切实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促进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执法检查工作,省厅成立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测绘行业管理处,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日常工作。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组织机构,保障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检查内容和方法
对《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落实各项制度的措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对违法测绘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配套规章制订、实施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是:
(一)测绘资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测绘资质单位使用、管理测绘资质证书情况,特别是测绘企业上市后的股权、企业性质及测绘资质条件变更情况;测绘资质单位及测绘分公司从事测绘活动情况;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资质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管情况。
(二)测绘项目监管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测绘项目招投标以及承发包、转包、恶意压价竞争等情况,检查挂靠、出借证书、超范围测绘、无证测绘等情况,测绘项目登记备案情况,基础测绘项目、省重点工程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五十万元以上测绘项目的质检情况,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发展状况及监管措施等。
(三)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人来华测绘监管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测绘活动的情况,特别重点检查以各类项目合作研究之名从事测绘活动或涉及测绘相关内容的情况,对非法测绘活动行为的查处情况。
(四)基础测绘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市县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及经费落实情况,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更新、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等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实施、基础测绘成果质量监管等情况。
(五)测绘成果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测绘成果汇交、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与提供使用、测绘成果质量监管、测绘档案归档、信息化建设、安全防护、档案利用与保管情况。
(六)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测量控制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转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情况,区域控制系统统一情况、城市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建立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联系情况,测绘地理信息系统新开工项目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情况,SDCORS系统行业推广应用情况。
(七)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机构、执法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市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更名挂牌、增设内部机构、强化职能的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装备、经费落实情况,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违法案件查处、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及有效实施等情况。
(八)地图市场日常监管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地图导航定位产品专项整治、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监管和违规地图清查的情况,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开展的情况。
(九)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查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要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四、工作安排
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从2013年6月开始,至11月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6月)
省厅印发《2013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程序和方法,对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面部署和动员。各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行政执法检查具体工作措施。
(二)开展检查阶段(2013年7月-10月)
1、全面自查(2013年7月)
组织本单位、本行政区域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理部门、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重点检查(2013年8月-9月)
组织对本行政区域测绘资质单位、测绘项目、市场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测绘违法案件要及时依法查处,重大测绘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厅。
3.监督抽查(2013年10月)
省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部分测绘单位等形式。抽查情况将纳入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发展观综合考评,并与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测绘资质升级、涉密测绘成果资料提供等挂钩。
(三)总结阶段(2013年11月)
各市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客观认真的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工作对策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版),于11月5日前上报省厅(测绘行业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增强检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上下联动,扎实推进, 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检查,查改并举。此次执法检查既要了解《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既要全面客观地肯定成绩,又要实事求是地找准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对测绘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三)密切配合,加强宣传。在执法检查中,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研究问题,协同开展工作。各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优势,及时宣传报道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对典型经验、突出做法、理论研讨等内容要进行积极宣传,对典型案件及处理结果要公开曝光,进一步扩大执法检查的效果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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