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测管〔2013〕19号
为深入开展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全面总结行政执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有效落实,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部署以及省局《2013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决定于9月下旬对各地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的对象
九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部分县(市)国土资源局及部分测绘持证单位,测绘成果生产、保管和使用单位。
二、抽查的内容
本次抽查以省局《2013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重点抽查:
(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组织和实施情况,是否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扎实开展自查检查工作。
(二)执法检查内容是否全面、重点是否突出,相关情况是否查得清、问题找得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三)结合各地实际,创新检查方法,在落实法律法规相关制度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及取得新成效。
三、抽查的时间及方式
9月23—30日,省局检查组将对各地开展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抽查,主要听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的自查、检查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执法检查内容的资料和到个别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反馈等。
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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