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规划区测绘系统实行“三统一”
来源: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时间:2012-06-14 08:10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在泉州市城市规划区测绘系统实行统一坐标系统、统一高程系统、统一图幅编号(简称“三统一”)。
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福建省测绘条例》有关规定,该市已按照国家测绘标准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4个市辖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南安市12个乡镇(街道),总面积约2980平方公里的测量控制网改造和扩充建设,建立了统一的测绘系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该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启用该测绘系统成果。
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在泉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生产的各类测绘成果,测绘系统实行“三统一”:统一坐标系统、统一高程系统、统一图幅编号,即必须统一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系及统一大比例尺地形图图幅编号。原有测绘成果应转换为1980西安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系后再利用,不规范的测绘成果一律不再使用。(杨惠岚)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档